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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野县法院:为王宝强离婚案不当言论道歉

2016年11月01日 13:52 新浪娱乐 微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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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月31日,菏泽巨野县法院对此前就王宝强[微博]马蓉离婚事件微博发布的言论作出声明。声明称:“2016年10月29日,我院官方微博发布了涉及某知名演员离婚案件的不当言论,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。在此,我院表示诚恳的歉意!欢迎大家继续批评指正。”

  此前,该认证为“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唯一官方微博”的微博发文力挺马蓉,并附文:“一纸声明,高下立判,王宝强就这样赶绝孩子他妈妈!”呛声王宝强,引发网友围观。目前微博已删除。(新娱)